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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行人来到了后院,歇洛克走到那两盆兰花边上,左右看看后,然后蹲下身来在正对着三楼那扇窗户下的草坪上检查了起来,他手里提着一盏油灯,贴着草坪照着,手一寸寸的摸着地面上的泥土,大概三分钟后,他“啊哈”笑了一声,然后低下头用鼻子在上面嗅了嗅后扒开那里的青草对大家说道:“诸位请看这个痕迹。”
约翰、达西先生和克拉弗林先生立刻弯下腰凑过去看了一眼,之间歇洛克的手放着的地方有一个两厘米左右的小坑,看上去像是是被一个有尖角的东西砸出来的一样。
“这是什么?”
克拉弗林先生问道,他实在不理解这个伦敦的侦探让他们来看这个地上的小土坑有什么含义。
歇洛克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说道:“这是真正的凶器砸出来的印记。”
达西先生听完立刻说道:“什么?凶器不是那把剑吗?!”
“是,也不是。那把剑确实给死者制造了致命伤,但是真正造成死者死亡的却是制造出这个痕迹的东西。”
歇洛克笃定的说道。
克拉弗林先生听得一头雾水,又因为被福尔摩斯否认了自己之前的判断,便有些不高兴的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实在不知道您是如何笃定真正的凶器不是那把剑,而是这个制造砸痕的不知名东西。更不知道为什么凶杀案发生在三楼,您却要在这里找凶器。”
歇洛克提着灯一边往屋内走一边说道:“首先我们已经从尸体伤痕上看出来曾经攻击死者的有两个人,一个只想教训死者,所以给他制造的伤口都不严重,另一个想要杀死死者,给他制造的都是致命伤,所以当我在死者头顶发现一个严重的肿包时,我就知道凶手是这中报的制造者。
然后我便觉得十分奇怪,死者身上有很多剑伤,胸口的伤口看起来也是造成他死亡的原因,所以凶手应该是用剑杀死死者的,那么凶手为什么要砸死者的脑袋呢。这毫无疑问是凶手特意砸出来的,因为如果死者跌倒或者撞到,一般伤到的都是后脑,想要伤到头顶,除非死者是低着头拿脑袋去撞墙了。而凶手如果是在用剑和死者搏斗的时候为了抵抗砸死者脑袋也不容易,人的脑袋是很硬的,单手想要拿东西砸出一个肿包是很有难度的,所以这只能是凶手成死者不备特意砸的。
那么这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他先砸死者,再用剑砍他。二是先用剑砍死者,再砸他。而凶手如果是先砸了死者,那死者之后多半是没办法和凶手搏斗了的,因为那个肿包足够让死者直接晕过去了。那么凶手自然也不会在死者身上留下那么多伤口,因为他无需搏斗就可以一剑杀死死者。因此我推测出来,凶手是先砍了死者,再砸了他。
死者胸口的那处伤口虽然严重,但并不会让死者立刻死亡,甚至不会让他马上失去行动能力。我想当时死者肯定是想找人求救,凶手害怕被别人发现,就把死者砸晕了。至于他为什么不用剑再给死者补一剑,而是选择砸晕死者,这个我们之后再说。
总之我当我看到尸体时就做出了这些推测,而等我看到死亡现场后,我的推测就得到了印证。感谢那张十分能够吸纳污垢的地毯,它吸收的血迹能够让我清楚的看出死者当晚的行动轨迹。
在那张地毯上,那些分散的小滴血液是第一个和死者发生决斗的人制造的,它们多集中在客厅中央位置,证明决斗当时就发生在那个地方。等那个人走后,死者坐到了沙发上检查伤口,所以沙发上会染上一点涂抹式的血迹,而沙发里的一块沾满了血迹的手帕,也能证明死者当时是在用它清理伤口。
之后我想还没等他清理好伤口,第二个人就进来了,他和死者爆发了激烈的冲突,可能还有一些肢体上的推搡动,他们打翻了很多东西,冲突越发严重,然后第二个人看到了地上的剑,我想他当时一定十分愤怒,所以狠狠的对死者发动了攻击。死者很快就受伤流起血来,血液洒在了那些被翻到的东西上面,在地上留下了很多东西的印记。之后就如我刚才所说的一样,死者胸口挨了一剑,流了很多血,他想要跑出门求救,凶手看到后就把他砸晕了。所以大量的鲜血都是流在死者最后倒下的地方的,如果他在死前是有行动能力的,那么鲜血就会流得满屋子都是了。”
歇洛克解释的非常清楚,他说完后大家脑海里就浮现出了当时的情景,不过达西先生很快就问道:“您还没说您为什么要出来找凶器呢。”
“啊,抱歉。我马上就说,我会来这里找凶器,是因为我在那间屋子里发现少了一样东西。男爵先生,如果您仔细看过梳妆台那边的地毯,您就会发现那里有一个不太明显的,由血点组成的长方形的印记,证明那里在死者死前曾经躺过一样东西。可我在我屋子里找了一圈,都没有发现那样东西,正好它的大小份量又足够在凶手头顶砸出那样的一个肿包来。因此我猜那就是凶手砸晕死者的东西,而它既然不在了,那就只能是被凶手带走了。
那它是怎么被凶手带走的呢?
想要知道这个,我们就要先去想想凶手是谁。首先我根据克拉弗林先生的调查,已经知道除了弗农上将以外,其他上过楼的人都没有太大嫌疑和能力杀死死者,我假设这些人都不是凶手,而我们之所以在这里调查,就是因为我们相信凶手另有其人。因此凶手既然不是上楼的人中的一个,那他是怎么出现在死者房间里,又是怎么离开的呢?很简单,只有两个可能,要么他在杀人前后一直都潜伏在楼上,要么他是从外面进出的死者房间,也就是死者房内的那两扇窗户。
于是你们就看到我在窗户那里检查了一遍,而幸运的是,我花费了一点功夫之后,就在其中一扇窗框的角落里找到了一点点的血迹,并且在那里发现了绳子摩擦的痕迹。我说到这,你们就知道了,凶手就是通过那扇窗户爬进的房间,后来又通过那扇窗户离开了房间,那么那件不见了的凶器自然也是从那扇窗户离开的房间。可那件凶器的大小并不适合放在口袋里,凶手要抓着绳子攀爬,也没有空着的手拿凶器,那他想把凶器拿出来,就只能把它丢下来了。而那凶器又有一定的份量,从三楼掉下来肯定就会在草地上留下一定的痕迹,然后我就出来检查了。
当然这里也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杀完人后从房门出去,把凶器藏在了楼上某个地方,然后再从死者房间离开。不过既然我已经在这里找到了痕迹了,就证明我的推测都是对的。”
三人听完后点了点头,经过歇洛克这么一说,他们就明白了,只是说了这么久,歇洛克依旧没有把那凶器是什么说出来,于是约翰就问道:“歇洛克,那么那凶器倒底是什么呢,你似乎已经知道了。”
“是香水瓶。”
歇洛克补充说道:“是最近很受女士们欢迎的一款玫瑰香水,近两个月报纸上总能看到它的广告,以香味浓郁份量大出名,我没记住它的名字,但你应该也知道,这款香水的香水瓶是仿造酒瓶制造的。”
“我记得我记得。”
约翰说道:“是‘爱之梦’香水,广告说女士们涂了它就能迎来梦想中的美妙恋爱。我在之前去应聘的诊所里看到过一位护士收到过这种香水,这香水的瓶子做得像方形的威士忌酒瓶,不过里面的香水只有正常酒量的一半,因为那瓶子瓶底和瓶壁都做得很厚实,我想瓶子的份量肯定不亲。如果被那个瓶子砸一下,肯定够呛的。”
“所以我们现在只要找到这瓶爱之梦,就能找到凶手了?”
达西先生说道。
“也或许是找到了凶手就能找到那瓶爱之梦。”
歇洛克勾了下嘴角,说道:“男爵先生,请把仆人们叫出来吧,问问看昨晚在死者被害的时间段里,有哪些人曾经来过后花园逗留了很长时间,或者是否有人看到拿着酒瓶子在花园里走动的人。”
“好的,我这就去叫。”
达西先生说道。
于是仆人们都被叫了过来询问,为了保证客人们不管在彭伯里庄园什么地方都能受到良好的照顾,当晚在前后花园的休息区里都守着仆人,所以那天晚上谁去过花园仆人们都知道。
只是还没等歇洛克他们询问客人名单,其中一位男仆在听到歇洛克对香水瓶的描述之后,脸色突然就变了,甚至头上还冒出了冷汗。尽管他在极力假装平静,但是歇洛克还是在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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