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茗翠捡起地上掉落的刀,把那条残臂踢到一边。手中的刀是玄铁所制,泛着寒光。顾茗翠道:“这应当不是你原本的那把青龙刀罢?”
钱无绪脸色一变,当今世上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眼前这个人怎么知道的?
顾茗翠道:“也对,你现在既是杀手阿留,又怎么会用原本的刀呢。”
他舞了几下,神色淡淡的,“还了一刀,还有二十刀,你可得好好受着。”
钱无绪“啊”了一声,恍悟过来,“你是顾家那小子。”
他杀人有个习惯,每个人所留的刀痕数量都不一致,而他每一个都记得。他看着眼前丰神俊朗的人,实在不敢想象这人居然能活下来,他忍不住问道:“你是怎么活下来的?受那么重的伤,没有人能救你才是。”
他一边问,一边去后腰摸暗器,打算来个出其不意。
顾茗翠笑了一下,“神仙救了我。”
他想到金发男人,心中一阵甜蜜,但是也没有忽略对方偷偷动的手。
李府的管家周伯向来是整个李府中起的最早的,他年纪已经七十有二,年纪大觉少,天不亮就会醒。
这日他醒来后,先穿好衣服,照例去了一趟茅厕放水,然后慢慢踱步走到大门处,把门房里本应值夜却在偷睡懒觉的王二叫醒。灌了一杯茶水,又慢悠悠的去打开门。
天色微亮,他刚把门全部打开,王二就在背后叫了起来。周伯恼火的训斥,“大清早的叫什么?还有没有规矩?”
“不……不是……周伯您……您看那里……”王二吓的脸色都扭曲了起来,手指哆哆嗦嗦的打颤。周伯暗骂他禁不住事,转身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等看清楚时,吓的一个踉跄跌坐在地上,声音比王二抖的还厉害,“死……死……死人……快……快去叫老爷……快……报官……”
顾茗翠走到集市上时,路边商贩行人都在谈今天早上李府大门中间被人挂死尸的事,有人振振有词的道:“肯定是李老爷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被人报复了,不然偏偏为什么挂到他家去?”
“我看也是,据说那人挂上去的时候还没死透呢,一直往下滴血水,都流了一地了。”
“听说那人还是个杀手榜上有名的杀手?”
“什么杀手啊,好像是个什么青龙帮的帮主。”
顾茗翠走到肉摊前,平静的道:“老板,买肉。”
肉贩子刚听了一嘴八卦,还有些意犹未尽,“好嘞,要哪块?我给你切。”
顾茗翠指着猪腿骨,“要这个。”
很久没回山上去了,也不知道那蠢狗饿死没有。
不过它会抓兔子,应当是饿不死的。
付了银钱,顾茗翠又在集市上买了其他的物品,然后在当天半夜,回到了山上。
他已有大半个月没有回来,内心其实做好了映山还没有回来的心里准备,但是真正看到他真的没有回时,又忍不住的失望。
山上跟原来也没多大变化,连鸡都没少一只,反而还多了一群小鸡。顾茗翠估摸着是自己不在,没人把鸡蛋捡走,所以被老母鸡给孵出来了。小黑听到响动,先叫了几声,后来闻到了熟悉的味道,飞快的从走廊上跑下来,围着顾茗翠又是蹭又是舔。顾茗翠把骨头肉拿出来喂了它,看着它吃的欢实的模样,忍不住露出一丝笑来,“以后我经常下山,你岂不是跟我一样寂寞?不如我买条母狗来给你伴好了,还能生一窝狗崽子。”
想到如果真生了一窝狗崽子,山上那群野物必然遭殃,不禁失笑。
小黑听不懂他的话,吃饱喝足后只是跟着他,一刻也不肯离开,所以这夜一人一狗又难得的睡在了一张床上。
第二天一大早顾茗翠就醒了,煮了早餐吃了后,便来到菜地。菜地里长了许多杂草,大部分菜叶都被鸡给啃食了,种的那一片映山红的花也已经谢了,顾茗翠有些遗憾金发男人没有看到。
他先除了草,又在原来养鱼的水池的淤泥里种上荷花种子,然后又把买来的其他花的种子辟了一块土地种下。弄完后他带着小黑转遍了整个山,最后在一块比较平整,地势又高的土地上建了一座坟。
父母妹妹的尸首都不知道在何方,他这次也只能把以前老管家留着的父母的衣物带了上来,埋在里面,做衣冠冢。
他刻了一块石碑立在那,又点了香纸蜡烛,磕了八个响头。顾茗翠在坟前跪了许久,太阳西斜,落入余晖洒在新翻的泥土上,令他怔了怔。
“爹,娘,妹妹,我已经杀了一个仇人了,还有两个。放心吧,不管天涯海角,我总会让他们血债血偿,生不如死。”
从怀里掏出一尾小鱼形状的金饰出来,他抚摸良久,喃喃道:“这是爹您拼死保存下来的东西,我也绝对不会让它落入外人之手的。”
这枚金鱼是他们顾家的信物,不仅能在各大钱庄凭此物取他家存的银钱,连找海运的向导也是以此为凭证的。那夜自他妹妹中毒身亡后,顾思远就有所察觉,匆忙间把这个东西塞到了顾茗翠怀里,还告诫他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把这东西交给旁人。
顾茗翠之所以装死然后找机会跳进河里,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他醒来后开始都以为已经遗落在水中了,后来才看到映山帮他好好的放在枕头下。
握紧了手中的东西,他朝坟墓又拜了三拜,才心思沉重的离去。
回去后他到桃树下挖了一坛酒出来,又炒了几个菜。特意把桌子搬到屋外,衬着月色自饮。
今日是他的十五岁生辰,刚好到了可以饮酒的年纪。如果师父在的话,想必会跟他一起喝完这坛酒。
可惜此时此刻,除了一群睡着的鸡之外,便只剩下一条狗可以相伴。顾茗翠夹了一块肉喂小黑,叹息着摸摸它的头,抬起头望着明月,继续思念那个不知道去哪里了的金发男人。
此后他隔几日就下山一趟,他在李府对面买了一幢宅子,请了以前的老管家来打理,又开了几间商铺,做起了买卖。
顾思远以前置的产业早已被李长亭给霸占了,但是在钱庄里留下的银钱却还不少。顾茗翠从小学着经商,他头脑灵活,又知变通,不出半年,已将手上的银钱翻了一翻。
这日老管家端了茶上来,对着正在查看账本的顾茗翠道:“少爷,对面的事我找人打探清楚了,李长亭那个畜生之所以急着卖一家铺子,是因为他娘病了,急着要一棵千年人参保命。”
顾茗翠抬了抬眼,“千年人参?他何以穷至此,连买根人参都要卖铺子?”
“李长亭这人空有其表,并不是做生意的料,我之前就跟老爷说过的。但是老爷念他是结拜兄弟,把最好的最容易的产业交给他打理,之前也没出什么事。后来老爷夫人被他害死了,老爷的亲信也被他换了,生意就一天不如一天了。”
老管家叹了口气,又道:“说到这个,之前廖老爷是告了他谋财害命的,但是苦于没证据,老爷夫人小姐的尸首也没有下落,李长亭又会上下花钱打点,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廖四叔?”
顾茗翠停住了手上的动,“吴伯伯,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老管家摇摇头,“不晓得的,他那一走后就再也没回来过了。”
“嗯,他以前都在西域经商,不常回中原来。吴伯伯,你派人帮我打听着吧。”
“好的。”
“关于李长亭,他的铺子你找其他人出面收了,那棵人参,你也派人多出价钱赶在他前头买了。”
顾茗翠想了一下,又道:“整个安宁城药铺里的人参,不管大小都买了。”
“好的,我马上派人去办。”
“嗯。”
顾茗翠揉了揉额头,轻轻弯了弯嘴角,“我总要让他尝受到亲人一个一个离开的滋味。”
再一次上山的时候,顾茗翠果然买了一条小母狗带上去。小黑兴奋的团团转,又吼又叫的把小母狗吓的瑟瑟发抖。顾茗翠失笑道:“你们也不是一个品种,不知道以后生窝狗崽子会是什么样子。”
小母狗的毛色是白色的,腹部上带点灰色,顾茗翠给它取名叫小黄。回到木屋,他拿毛笔在墙上添了十道横线。墙壁上几乎要画满了线,粗略一数,竟有三百多条了。
气候冷下来,顾茗翠准备再下山一趟备齐过冬的物资。他才刚到家,老管家就迎了上来,“少爷,人参和铺子的事都办妥了,也透露了风声给对面,昨天他就打发管家上门来送礼,我没收,叫人赶了出去。”
“嗯。”
顾茗翠拿出纸笔来写好要买的东西,叫了另一个人去采办,才道:“李长亭那人做事不折手段,又爱结交些鸡鸣狗盗之辈,他肯定会想些其他法子的。你晚上叫护卫都警醒些,有人来偷盗的话,抓了就直接打一顿送衙门,不用与他们啰嗦。”
“是。”
老管家又问道:“安宁城他们买不到,会不会上外面买去?”
顾茗翠笑了笑,“吴伯伯,放心吧。我保准他们一步也踏不出安宁城。”
他已经把李长亭每一步路都抓的死死的,这次任他怎么挣扎,都避不开他应有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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