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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不由的不悦,难道任千寻真的坠入魔道,乱杀无辜,还拦路打劫
“任千寻,说实话,这几人是不是死于你手”吴九幽有些激动,质问道。任千寻只是面带微笑,略一点头,默认了。云飞扬则是一凛,愈发的忌惮任千寻,他之前只知道任千寻剑法非凡。可现在看来他还会一种极为霸道的拳法。
“为什么任千寻为什么,你要滥杀无辜。”
吴九幽吼道。任千寻却不置可否,并没有解释。
吴九幽心里很难受,他一直把任千寻当做对手,知己,惺惺相惜。可他接受不了任千寻成为魔道中人。自古正邪不两立,如果有一日正道追杀任千寻,自己该怎么办呢
一个时辰后,三人终于下了天绝峰。三人站在山脚下,各自往了一眼天绝峰,心绪飘飞,各有所思。
“我要去至高峰了,九幽兄,云飞扬就此别过了。”
任千寻朝着吴九幽一拱手,看也不看云飞扬,转身就要离开。
“且慢。”
云飞扬喝道,不知道心里打着什么鬼主意。“千寻老弟。那慈航静斋的三位传人之所以稳居排行榜前列,就是占了联手屠妖的便宜,不如我们一起去至高峰,一起刷分吧。”
任千寻闻言略微沉吟,有所思。觉得云飞扬所说也有道理。然后朝吴九幽望去,朗声道:“九幽兄意下如何”
“那好吧。”
吴九幽心里有些不详的预感,不放心任千寻。云飞扬心里却不悦,显然他不想吴九幽去,但是也无法反驳。
“千寻老弟,九幽师弟,我去旁边方便一下,等我一下。”
云飞扬嘿嘿一笑装不好意思的样子,转身离开。任千寻有些不悦,吴九幽则是十分的淡然。
云飞扬来到一片洼地,并没有方便的意思,则是咬破手指,写了一份血书。拿出别再腰间的灰色袋子,袋子上赫然写着育兽两个篆体字,云飞扬念了一句古语,育兽袋中飞出了一只万里鸽。云飞扬把血书绑在鸽子腿上,一拍,万里鸽随即飞向了远方。最后云飞扬然走出洼地,和任千寻吴九幽汇合去了。
“千寻老弟,九幽师弟,久等了,可以启程了。”
云飞扬笑道。任千寻则是冷哼一声,对云飞扬浪费时间表示不满。
半日后,三人走出了天绝峰的地带,翻过三座附属山,终于来到了,至高峰下。
至高峰,山如其名,至高无上,乃是小灵界最高的山峰。如一把重剑直插云霄,云雾环绕。云彩只能达到至高峰的半山腰。抬眼望去,山峰仿佛捅破了天空,终不见峰顶。
“此山高,高于青天,上青天易,登顶难。峰似剑,穿高云,破苍穹,一往无前,与天相争。我辈楷模我辈楷模”任千寻显然被至高峰的气势所打动,一股剑意溪流自印堂处喷涌而出。潺潺溪水逆流而上,直奔天际,与天相争,剑意和山峰共鸣。
很明显,任千寻进入了所有修者都期盼的顿悟状态。一朝顿悟,抵得上十年苦修。任千寻眼神空洞,显然已经思绪神游太虚。任千寻脑中,眼中,耳中,嘴中,心中无一不沉浸在至高峰上。这一刻任千寻仿佛和至高峰融为一体。他就是峰,峰就是他。庄公梦蝶,已经分不清是山,还是人。这巍峨,这磅礴,这狂野,这厚重,这不屈,这捅破天的无畏,这舍我其谁,天下我有的无敌。种种的精神,种种的气势,种种的意境不断的涌上心上,如洪水般泛滥在心头。
任千寻的剑意不停的鸣叫,剑意溪水越来越强,不停的往上流,越发的清澈,溪水的杂质渐渐消失。剑意隐隐的要突破到一个新的等级。剑意等级是,如丝,如滴,入溪,如泉,如江,如海,如天地。只要片刻任千寻的剑意就会化为泉水。
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候,一道黑影发出无数道的内力拳影,悉数朝任千寻袭来,同时一声断喝:”任千寻,给我醒来,醒来”这一声断喝包含了强大的内力,如平地惊雷。任千寻从顿悟中惊醒过来,可黑影速度极快一转身就飞一般的上山去了。“任千寻,我先走一步了。哈哈哈”人影已经不见,但周围还是激荡着这狂妄的笑声。
“哇”的一声,任千寻被打断顿悟显然心神受到了穿上吐出了一口精血。没错,不是普通的血液是精血,好在血煞精血充盈,没有太大的伤害。
“贼子,我任千寻不亲手杀你,誓不为人。我要千刀万剐,我要你死无全尸,挫骨扬灰。”
任千寻怒火冲天,满腔的恨意无法发泄。随即挥出一剑“万剑归宗。”
无数的剑气纵横,没有目标,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第四十二章至高峰上
“银身现”任千寻瞬间变成银铸般两米多的小巨人,道道的黑纹更添神秘的色彩。任千寻没有用什么步法轻功,只是徒腿狂奔。七重天的速度本来70左右,可此时的任千寻的速度达到了92s。这还是爬山,若是平地恐怕能达到后天的极限。
“风云步法。”
云飞扬使出了蜀山风云一脉的独门轻功,飘逸潇洒,一股道人的气质。风卷道袍,似若飘云,飘渺迷踪。速度也到了88s。
“九宫玄步。”
吴九幽的速度只有80s,但是其原理是九宫推理,在在复杂的地形可以最快的计算出最佳的路线。速度虽然偏慢,但丝毫没有落到云飞扬后面,有时还能超越云飞扬。
任千寻一马当前,如履平地,放出全部的气息。一些独居实力低微的妖兽,纷纷避开了。一些不长眼的妖兽都被秒杀。虽然顿悟被打断,但是任千寻的剑法也增强了许多,足以秒杀任何七重天妖兽,八重天也只需三五剑。
有任千寻这个屠戮机器,紧跟其后的吴九幽和和云飞扬倒也轻松,但和任千寻的差距也越拖越大。此时已经差了三丈远了。
如果说,至高峰山脚花草树木属于“春天地带。”
那此时任千寻三人已经进入了“夏天地带。”
不知道是不是阳光充足的缘故。这里古木参天,花草盎然,沙沙响,怪树层层,依山而长,茂盛到了极致,生机到了极点。
任千寻此时没有一丝欣赏风景的情趣,只是怒火中烧。在修者界,顿悟几乎只是一个传说。顿悟者无一不天资过人,心志坚定。每个人也都是机缘巧合才进入顿悟状态,没有任何规律,只有靠个人运气。一朝顿悟,胜过十年苦修。打断顿悟的仇恨胜过杀人妻女,此仇不共戴天。
一盏茶的功夫,任千寻循着黑影人的痕迹一路追到了“秋天地带。”
秋天一个丰收的季节,硕果累累。植物用一生的努力,把生命的结晶馈赠给人类。秋天也是一个萧瑟走向死亡的季节,这是沉闷悲哀的时节。人生一世,草木一春,不论是人还是物,总有走向终结,走向毁灭的一天。日落西山,暮气沉沉,傍晚太阳不甘落幕,用最后的光辉演绎着刹那的永恒。
片刻后,任千寻来到了“冬天地带。”
冬天是一个泯灭的时代。万物归虚,一片死寂,举目荒凉,冰冷的气温,赋予了寒风,刺骨,凛冽与绝情。当绝大多数的生命死亡或者潜伏的时候,总有一些傲骨不屈的存在,那就是四季常青,它往往只是一个迎风而。千千万万都臣服的冬天的脚下,匍匐。只有常青一个,只是一个,倔强的用信念打败冬天。即使是天,我也不服,我的命,我自主。
终于,任千寻征服了这座大山,踏上最高顶。每个登山者,站在峰顶都有一种豪情自心边来。任千寻豪情万丈,情不自禁的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此时的至高峰顶,电闪雷鸣,黑云压天。九天神雷,自天上天轰鸣而下。雷,就是毁灭的代名词。一个金发碧眼,发至双肩的外国青年男子。披肩发的男子很是少见,这不只是尝试,而是勇气。打破陈规,击碎世俗的勇气,一种我笑他人看不穿的自信和坚持。道道雷电劈在长发男子身上,毫发无损。很显然,他在借助雷电修炼。比玩火还要危险,玩火要,玩雷投胎做墨人。被雷电劈糊了,自然变成黑色的墨人。
就在任千寻观察的时候,自长发男子身后走出一个与之截然相反的板寸军人男子,还穿着天朝军装,活力四射,干练笔直,眼神中的坚定和杀气十分的不凡。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
军人男子习惯性的打个敬礼,开始礼貌性的自我介绍。
“是你打断我的顿悟吗”任千寻一字一句的说出了这九个字,说不出的怒火燃烧在胸中,一旦释放足以焚烧万物。
“我是天朝第三特种大队,龙腾的总队长。。。”
军人男子被打断没有生气,继续自己我介绍。
“是你吗”彻骨的声音再次响起,冷静下的愤怒更加可怕。
“我是龙腾队长。。。”
“没有自我存在感的家伙,你总是强调,天朝,军方,部队,队长,却不是自己,你的骄傲仅仅建立在自己的权之上。没有权力,你一文不值,好可悲。”
任千寻冷声道:“该我介绍,我是任千寻。”
简单的介绍,却有无比的自信,我是我,我就是自己的荣耀。
“是我又怎么样任千寻你一个人怎么和国家机器对抗,不如加入。。。”
军百战一副劝说口吻。
“是你就好。”
任千寻飞步上前,举起血剑没有用剑气,用最原始的方式攻击。“守护剑法之万剑纵横。”
任千寻为什么给自己的剑法起名守护,他的道,他的心,就是守护。守护亲人,守护爱人,守护朋友,守护兄弟,守护恩师,守护知己,守护所有自己所在乎的,所有融入自己的生命的人,当然此刻任千寻要守护自己。为此可以拼尽所有,石俱焚,在所不惜。
剑影无数,浮光掠影。不是内力剑气,而是剑快到极点,出现了幻影。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快不仅无法防御,快到极致,自然力量也强到了极致。
“千军易首”这是和军道杀拳一样稀少的军方先天武技。这一招就是军方前辈在千军万马中灭杀敌首时,自创的招式。锋芒毕露,杀气冲天,干净利落,简单直接。
军人男子手上的手套是极品的凡器,比任千寻的上品血剑还要强一筹,仅次于灵器。所以军人男子依仗手套生生的接住了如花的剑影。但剑乃百兵中的皇者,纯粹的杀伐之器。军人男子明显处于下风,节节败退。八重天的军人男子被死死的压着打。
“云飞扬,还等什么,一块动手杀了这个国家叛徒,我会为你邀功的。”
军百战给任千寻戴帽子,称其国家叛徒,用空头支票诱惑云飞扬出手。
“军百战,我来助你一臂之力。”
云飞扬闻言也不犹豫直接上前。他一直忍着任千寻也一肚子的气。“任千寻,纳命来”是那招刺杀剑法“风云莫测。”
第四十三章峰顶大战
“化血神拳之蛟龙盘身”任千寻运转极致的血煞,变为血人状态。噗噗噗噗噗噗噗连续吐了七口精血,化了七条血色蛟龙盘在身上,这一下就抽空了任千寻七成的内力。
七条血色蛟龙完美的覆盖全身,全方位无差别的防御。任千寻直接无视掉云飞扬,眼里的敌人只有军百战,随即强攻下去。“守护剑法之万剑归宗。”
任千寻的没有像平时一样把剑气溪流均匀的覆盖整个剑身,此时全部的剑意都聚集在剑尖上。神来一剑,惊若翩鸿,气势万千,只是一刺。
剑法速来以快和灵活著称,这一刺,军百战避无可避。他只有硬着头皮运足内力不停的后退。刺啦一声,轻松的刺穿军百战的内力防御,转瞬间又透过上品内甲,刺到了腹部。旋即任千寻把血剑抽了出来,军百战的血液顿时喷涌而出。
一旁藏匿在风云中的云飞扬,见任千寻无视他,心中不悦,看准了一个角度,瞄准左胸的心脏处,心中狂叫:去死吧,去死吧任千寻。”
顶尖的先天剑法大风云剑法和极品凡器大风云剑是最好的组合,昔日蜀山鲁不凡用此剑法杀过十余位魔道先天,闻名天下。所以云飞扬对这一击极为自信。
这一剑灌注云飞扬八重天的所有内力。大风云轻松的撕开了蛟龙盘身的血色防御,云飞扬心中大喜,继续用力想要刺穿任千寻的心脏。但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七条血色蛟龙灵性非凡,蛟龙纷纷张开血盆大口一起咬住了大风云剑,然后七条蛟龙开始从剑尖出往剑柄出盘旋延伸,转瞬间盘踞到大风云剑剑柄。啊云飞扬一声惨叫,被蛟龙深深的咬穿手,大风云剑脱手而出,落到任千寻手中。
任千寻还是不看也不看云飞扬,任千寻此时的唯一想法就是快速斩杀军百战以解心头之恨。此时任千寻一手血剑,一手大风云剑。“守护剑法之双手万剑归宗。”
这招万剑归宗是任千寻最强的单体攻击剑招。血剑化的七彩剑气巨剑直奔而去,紧接着任千寻把大风云剑全力一掷,顿时金光大闪也朝着军百战去了。
“大金刚手之合手向佛”军百战使出了另一门佛门先天武技大金刚手,军百战双手合拢,双手的颜色也好像变成了佛陀金刚的金色,又像僧人拜佛的样子双手留一丝的缝隙。这是军百战最强的防御。七彩的剑气与与金刚手碰撞在一起。接住了,不过七彩巨剑剑气,随即变成无数的